监管出手!百亿私募原基金经理被“拉黑”三年|环球微动态

时间:2023-04-24 16:37:19     来源:中国基金报

中国基金报记者 李智

4月21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一口气开出12张罚单,多家机构被处罚,更有基金经理直接被“拉黑”。


【资料图】

具体来看,知名百亿私募汐泰投资原基金经理钟某,因向客户泄露未公开信息、明示他人交易等违规行为,被中基协加入黑名单,期限为三年。

因违规从事募集行为等,“巨鲸系”的3家公司巨鲸资产、巨鲸道胜资产、巨鲸财富均被协会进行公开谴责,相关负责人被点名。此外,竹玉资产因四项违规行为,被中基协撤销管理人登记,其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被取消基金从业资格。

一位百亿私募基金经理被“拉黑”3年

4月21日,中基协官网公开一份纪律处分决定书,知名百亿私募汐泰投资原基金经理钟某,因向客户泄露产品未公开信息、明示他人交易等行为被中基协加入黑名单,期限为三年。

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汐泰基金经理兼研究总监钟某为维护客户关系,将因履职中知悉的未公开信息泄露给客户并明示客户从事相关证券交易,但未向其收取报酬,且该客户根据钟某的明示实际从事了相关证券交易。

中基协表示,相关行为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构成《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三十八条所述违规行为。以上事实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汐泰提供的情况说明等证据予以确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

对此钟某提出三点申辩意见。但协会表示,当事人泄露未公开信息、明示他人交易的行为属于严重背信行为,违规性质恶劣,对有关行为进行自律惩戒确有必要。另外,当事人提出的为投资者创造了相对可观的投资回报、投资者对当事人评价良好、当事人积极配合广东证监局调查、当事人接受公司内部处罚等申辩意见,不构成协会减免纪律处分的理由。

鉴于以上基本事实、情节和审理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协会决定将钟某加入黑名单,期限为三年。

泄露信息给客户

趋同交易4.6亿元

2021年12月20日,因交易泄密、输送利益等违规行为,广东证监局向钟某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悉,钟某自2017年5月2日在百亿私募汐泰投资担任研究总监,并自2017年10月19日开始,担任“上海汐泰-小棉袄基金”的基金经理,负责该基金募集和投资决策,在履职中知悉该基金的交易标的、交易时点、交易价格、交易数量等投资决策及交易执行等未公开信息。

据广东证监局,2018年12月7日至2019年8月6日,钟某将其知悉的上海汐泰-小棉袄基金的未公开信息泄露给蒋某新,并明示蒋某新从事相关证券交易,但未向其收取任何报酬。蒋某新根据钟某的明示,利用“邹某丽”证券账户从事了相关交易。

经证券交易所计算,在蒋某新控制使用期间内,2018年12月7日至2019年8月6日,“邹某丽”账户同期或晚于上海汐泰-小棉袄基金账户趋同交易股票45只,趋同交易金额4.66亿元,趋同交易盈利719万元。

最终,广东证监局责令钟某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因违规从事募集行为等

“巨鲸系”3家公司被处分

4月21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9张纪律处分决定,剑指“巨鲸系”的3家公司及相关负责人。

具体来看,巨鲸资产、巨鲸财富、巨鲸道胜均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是违规从事募集行为。2019年,巨鲸资产在未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情况下,接受“开金融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金信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参与了向“开金国寿三亚康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金海南融通文化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金海南融通联合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三只基金推荐客户的工作。

二是人员违规兼职。截至2022年11月,巨鲸资产、杭州巨鲸道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巨鲸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的在职员工中,多名职工曾签署兼职协议并向客户同时提供上述三家机构的产品投资咨询服务。

此外,巨鲸资产、巨鲸财富还存在办公场所不独立的情况,巨鲸道胜还存在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问题,巨鲸资产的违规行为还包括不公平对待投资者。

针对上述情况,中基协对巨鲸资产进行公开谴责,并暂停受理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十二个月;另对巨鲸财富、巨鲸道胜进行公开谴责,并暂停受理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六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巨鲸财富、巨鲸道胜的法人、总经理兼任执行董事为倪心刚,同时倪心刚也是巨鲸资产的法人和实控人。鉴于以上基本事实、情节和审理情况,中基协决定将其加入黑名单,期限为一年。

同时,对巨鲸资产合规风控负责人朱王康、巨鲸财富合规风控负责人张跃鸿、巨鲸道胜合规风控负责人罗娜进行公开谴责;对巨鲸财富合规风控负责人朱艳丽、巨鲸道胜合规风控负责人张瑞波进行警告。

产品募集完毕后未备案

竹玉资产被撤销登记

同日披露的另一则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北京竹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竹玉资产)因四项违规行为,被中基协撤销管理人登记,其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被取消基金从业资格。

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竹玉资产的违规行为包括:产品募集完毕后未按规定向协会备案、从事与私募基金无关的业务、未及时向协会报送相关信息、已不具备持续经营的条件。据竹玉资产提供的在职人员情况显示,北京竹玉在职人员仅剩1人。鉴于上述情况,中基协决定撤销竹玉资产管理人登记。

另外,竹玉资产的法人、总经理、投资总监马鳞应对发生在其任职期间竹玉资产的违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协会决定取消马鳞基金从业资格。

公开信息显示,竹玉资产成立于2018年7月,实缴资本500万元,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编辑:小茉

审核:许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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